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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保原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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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保障是(保险金额)够不够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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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障够不够是因人而异的,对收入和地位较高的人,身价和生活品质也较高,保险金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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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应该更高,按国际一般惯例:寿险和意外险的保险金额之和为被保险人年总收入的5-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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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较为合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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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
保险费用是不是适当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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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费负担应量力而行,如果保费太高,影响了生活的其它正常必要开支,这就不合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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了,如果保费太低,导致保障不足这也是不可取的。按国际惯例:个人(家庭)年缴保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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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个人(家庭)年总收入的10%-15%。这样的比例既有充足的保障又不至于造成支出负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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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是投资型的保险,保费比例可以适当更高一些,因为投资型保险保费支付很灵活,还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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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随时提取,平时多缴点保费就相当于多做点投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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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
保障是否全面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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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障全面包括两层含义:第一层含义是指一个家庭的成员是否都有了保障,一个家庭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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让某个成员拥有较多的保障,其他成员没有保障是不对的,因为疾病和意外无法估计不会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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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在谁身上;第二层含义是:保险计划的风险保障是否全面,如养老保险金、重大疾病、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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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伤害、医疗费用补偿等等是不是都具备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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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4)
保障是否符合客户的需求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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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同收入,不同年龄以及不同工作单位的客户保险需求是不一样的。如有些单位可以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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销90%的医院费用,则医疗费用险就可以少买或不买;如有些客户已经购买过一些保险则再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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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买时就要充分考虑已有的保险情况,以免重复购买造成不必要的浪费。 |